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询价通知书 | ¥71,928.00 | 1(批) | ¥71,928.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完工)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人工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具体付款事宜,****政府采购供应合同时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