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某单位文化建设,包括浮雕画、宣传板块、水晶字、灯光及配管配线、立面块料拆除、墙面抹灰、墙面喷刷涂料等内容。具体数量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小写:¥218776.22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柒佰柒拾陆元贰角贰分
项目地点:**省**市**县。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2日历天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经营范围内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经济信息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照系统要求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候。
备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时(**时间)
谈判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时(**时间)
谈判地点:“**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开标
谈判形式:线上开标+现场开标
谈判须知:本项目通过“**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市公共**交易官网进“**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相关公告信息在《**经济信息网》、《****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市公共**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cn/)“办事指南”中的《**市公共**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平台网址:(http://www.****.cn/TPBidder/memberLogin)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交****公司(具体联系方式****交易中心首页)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报价文件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供应商须登录**省交****公司官网下载使用(下载网址:http:// www.****.vip)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1
招标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中天国际B座403室
项目联系人:曾锐/王娟
电 话:153****0729/180****722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本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621
上级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7-****242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