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自然保护区芦苇保育(轮割)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崇****自然保护区芦苇保育(轮割)项目
预算编号: 0024-****22809
预算金额(元): ****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崇****自然保护区芦苇保育(轮割)项目
数量:4000
预算金额(元):****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控制型芦苇刈割
对保护区生态修复区A3生境单元北部,C1N生境单元西部,C2W生境单元东部的芦苇进行秋季带水刈割以控制其快速增长,保证生境单元内的水域面积,方便游禽栖息。
(2)改善型芦苇刈割
对保护区生态修复区C1N单元东部,C4单元北部、C2E单元西部和小北港区域中部的部分芦苇进行冬季刈割、辅助芦苇更新,防止病虫害提升芦苇质量,为芦苇带鸟类提供优质栖息地。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要求的,则执行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法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由相关部门审批并颁发经营许可,应提供经营许可证,无需再提供法人出具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00(**时间)
投标地点:**市**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政府采购网(www.****.cn)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市**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滩东旺路168号
联系方式:021-****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
联系方式:159****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国
电 话:159****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