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低速车智慧快充桩一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区低速车智慧快充桩一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区低速车智慧快充桩一期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 第一期试点建设170台充电桩,申报用电功率600KW。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刘贝 。
(6)联系电话: 185****3932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379.7元
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玖元柒角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产品到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结 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扣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8 月 2 6 日,完成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前。总日历天数 : 45 天内完成。
(2)地点: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3)方式: 合同签订产品到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扣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最新税法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部分按《增值税差额扣点管理办法》执行。以****银行转账人民币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开具合格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金额(5%):94968.98(玖万肆任玖佰陆拾捌元玖角捌分)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170台低速车充电桩。
(2)验收方式:外观验收:本项目所有材料必须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供应商必须无偿 更换,项目整体外观需符合建设相关标准要求,分部分项无损毁。
安全验收:供应商负责制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实名管理、持证上岗,佩戴建设相关安全设备,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或采购委托的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供应商的相关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验收标准: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应与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4)其他标准参照附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 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湖 南 省 娄 底 市 娄 星 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 行 :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