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园、金古**运行药剂年度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谈判。
1、谈判文件编号:****
2、谈判项目:**园、金古**运行药剂年度采购项目。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24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地址:**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楼8号)。
5、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30(**时间),谈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报价时间: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30 (**时间),报价地点: ****开标厅(地址:**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楼8号)。
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与投诉
9.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0、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易制毒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1、采购人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方法:150****7807
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楼8号
邮编:365000 邮箱:****@163.com
项目负责人:廖国鸿 联系电话:183****8526
12、****账户
保证金、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列东支行 | |
账 号: 181********0261633 |
合同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金额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招标要求 |
1 | 1-1 | **园、金古**、北区、****水厂运行药剂年度采购项目 | 1批 | 16万元 | 3200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