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安公资土挂〔2024〕8 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县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代码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出让起始价格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B-95-82-2 | **省﹒**﹒**县,****镇长胜村 | 2784.0 | 商业用地 | 2784.0 | 商业用地 | ≤2.8 | ≤90% | ≤24米 | ≥30% | (总价) 492.0000 (万元) | 10 (万元) | 100.0000(万元) | 40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条件等以挂牌文件内容为准,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文件》及附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3日登录**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交易信息→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五、竞买规则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由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报价、竞价等信息,最终确定竞得人。交易网址:**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2、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报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申请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自由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规定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申请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地块的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在规定的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提示竞买人:“到本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时)即可确认此次挂牌成交,请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5、在规定的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进入询问期,询问并提示所有已经报价的竞买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如参加,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价地点,最终以网上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栏进行电子签章,并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出让时间
(一)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4:00时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6:00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6:00时
(四)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24年10月23日16:00时
(五)询问期时间:2024年10月23日16: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14:00时
(六)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时
(七)限时竞价地点:**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七、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交易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不得代交。
2、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无法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建议最迟在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的1至2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出让人联系,持《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2、地块信息咨询
联系单位:****
联系人:吕女士、康女士
联系电话:0433-****277
联系地址:**县明月镇**街**路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申请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2、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3、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数字证书CA参加网上限时竞价活动。
4、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1、数字证书CA办理:0431-****9428、136****5937
2、网络技术支持:****980000
3、挂牌组织实施单位:**** 0433-****910
地址:**县明月镇**路8****中心四楼 ****中心 )
****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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