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研究院研发基地项目
地点:项****基地(**市**市经二路和石化中路交汇处旁)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研究院研发基地项目
中心坐标:北纬103°90′86.87”,东经31°05′68.74”。项目工程总投资1150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地面积为49433.33㎡。办公、科研用房、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已完工。部分建设内容变动如下:
1.****实验室已取消建设,目前仅建成主体厂房
2.危废暂存间、中水回用设备待后续环保责任主体入住后自行建设
3.“中和调节+沉淀过滤”的污水处理方式变更为“A2O工艺”
4.“通风橱、1套两级活性炭处置系统、1套碱液喷淋塔、1根40m高排气筒”进行废气处置,实际建设过程中采取“焚烧炉+40m高排气筒”处置。
5.原计划修筑24m3的危废暂存间,由于项目发生变动,实际建设过程中于原定位置建设24m3的固废暂存间。
6.厂区地下水防渗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实际建设过程重点污染防治区未发生变动,新增一般污染防治区。
项目于2021年8月9日****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关于《********研究院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批复(彭环承审〔2021】5号)。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028-****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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