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电话:0372-****603
传真: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技改项目 | **市**县**县产业聚集区扁鹊**段 | **** | ******公司 | 企业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时对原有项目产品种类进行变更,同时减少生产批次,新增产品品种;对于二期工程建设中拟变更部分作为本次改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总体产能不增加。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企业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药材废水、提取废水、发酵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反渗透纯化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反渗透纯化水系统排水用于地面清洗用水,其余废****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项****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板,采用风机抽吸排放气体后由生物除臭塔处理,经15m排气筒外排;企业采用对挥发的乙醇进行收集,采用二级冷凝进行回收,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在切药设备及浸膏粉碎设备出料口设袋式除尘设备,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综合车间固体制剂粉尘进入车间通风系统,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原有发酵废气经纤维膜过滤+次氯酸钠溶液吸收+喷淋水洗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生活垃圾、药材药渣、污水站污泥、药材清洗杂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进行回收;不合格药品、发酵废渣、收集的粉尘、废滤棉、废活性炭、废纤维滤膜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