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二十三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6:00 |
评审专家名单 | 叶书和、吴素萍、朱理想、邱**、袁庆(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文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3-****76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文助理、0563-****7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谷工、0563-****233 | ||
附件1 | ****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二十三 招标文件.doc | ||
附件2 | 主要标的信息(第三包).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标段二十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路599号时代数码港1102
中标(成交)金额:16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卫星便携站(A款) | 华平 | HDS210-16-S | 4套 | 41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书和、吴素萍、朱理想、邱**、袁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3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762、0563-****23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昭亭中路179号
联系方式:文助理、056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联系方式:谷工、056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助理
电 话: 056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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