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服务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无数政备字〔2024〕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县**西路64号。 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装修修缮工程和室外工程三部分。1、本项目原有建筑总面积16468㎡,主体工程包括原南楼北侧扩建一栋地上二层裙房,面积为1925㎡;**门卫室2间,面积为50㎡;2、装修修缮工程包含原北楼墙面、吊顶、局部地面、外门窗、屋面防水、建筑外饰面及局部造型拆除,原南楼墙面、吊顶、局部地面、屋面防水、建筑外饰面、外挂电梯拆除,现状建筑内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管线拆除;修缮包含室内墙面、吊顶、局部地面**,设备管线安装,外门窗安装,新做建筑外饰面及屋面防水;3、室外工程包括**场地外线,围墙拆除翻新,**道路、广场、停车场硬化,**场地绿化,**室外充电桩16个、非机动停车棚及国旗台。 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1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委员会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委 员会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 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在不知晓投标人 信息的情况下对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工程施工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0:00:00 至 2024-10-16 08:59: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监督单位:**县建设****办公室。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4]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用明标评审,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侯洪彬、0311-****0065;招标代理机构:尹行、 0311-****6677转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县建设****办公室
电话: 0311-****0135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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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商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市东****门北小街71号 |
052406 | 邮编:100000 |
侯洪彬 | 联系人:尹行 |
0311-****0065 | 电话:0311-****6677转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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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qq.com |
/ | 网址:http://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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