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91MA27E9K64K | 建设单位法人:林雅杰 |
常建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江****开发区扬子**路4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涂装生产线水性漆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22-C34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扬子**路499号 |
经度:119.42016 纬度: 32.35078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8 |
扬开管环审〔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30 |
63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91MA27E9K6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3MA1NQXNQ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003MA1NQXNQ0T | 竣工时间:2024-01-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g=Home m=Index a=ndetail newsid=103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厂房,拟购置国产喷涂设备、输送系统、电控系统等关键设备10台(套),采用水性漆替代,对喷涂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建造大型件涂装线、中型件涂装线、部件涂装线,对不同型号的零件进行喷涂。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内容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 台重型压力机,年涂装能力,原产能保持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具体产品方案如下:重型压力机1500 台/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拆除现有9座喷漆房(喷漆房中进行喷漆、刷漆、刮腻子、晾干、打磨工序),保留1座刷漆房,喷涂线进行改造,按工序设立独立的操作间,改为1条部件喷涂生产线、1条大型件喷涂生产线、1条中型件喷涂生产线。 2、采用水性漆替代现有油性漆,对喷涂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3、增加高温清洗工序。 4、自然晾干改为烘干 5、拆除原有的喷喷漆工序的废气处理设备,仅保留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新增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三套滤筒除尘系统,一套脱附催化燃烧系统。 6、拆除现有1#-5#、10#共6个排气筒,保留9#排气筒,新增9个排气筒,建成后3条生产线共10根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内容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刷漆房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入3#排气筒高空排放。 2、部件喷涂生产线打磨房废气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引入5#排气筒排放;部件喷涂生产线喷烘一体房废气经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 3、大型件喷涂生产线打磨房废气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排气筒高空排放。 4、大型件喷涂生产线喷烘一体房废气、中型件喷涂生产线喷烘一体房废气经过利旧的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 5、中型件喷涂生产线打磨房废气经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高空排放。 6、危废库贮存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4#排气筒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2000 | 0 | 42000 | 0 | 0 | 42000 | 0 | |
2.1 | 0 | 2.1 | 0 | 0 | 2.1 | 0 | |
0.21 | 0 | 0.21 | 0 | 0 | 0.21 | 0 | |
0.02 | 0 | 0.02 | 0 | 0 | 0.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884 | 0.6303 | 2.132 | 1.028 | 0 | 1.486 | -0.398 | / |
2.195 | 1.8615 | 3.778 | 2.195 | 0 | 1.861 | -0.33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刷漆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2 | 部件喷涂线打磨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滤筒除尘器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3 | 部件喷涂线喷烘一体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4 | 部件喷涂线天然气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满足环评要求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5 | 大型喷涂线打磨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滤筒除尘器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6 | 大型、中型喷涂线喷烘一体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7 | 大型喷涂线天然气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满足环评要求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8 | 中型喷涂线打磨房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滤筒除尘器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9 | 中型喷涂线天然气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满足环评要求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
10 | 危废库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满足环评要求 | 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验收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漆渣、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筒、废包装桶、含漆废物、废机油、废清洗水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及危****公司现有贮存设施,其他固废管理要求均能满足环评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 满足环评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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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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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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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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