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团结村、**村、煌家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采购(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镇团结村、**村、煌家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路灯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面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或分包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人(或分包商)为**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 《**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或分包商)施工部分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考核B证);投标人(或分包商)施工部分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投标人(或分包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长征路455号
联系方式:083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蔺阳大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联系方式:08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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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