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于**市城市核心区,****中心、经济中心、文体中心。为纵深推进区域人才新高地建设,进一步夯实现代化**发展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开展第二批招募百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挂职实(见)习“112计划”(即三年内分批招募100名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来挂职、实习、见习、研发,与10所以上我区产业发展急需、具备学科****学院)建立定向引才长期**关系,留下20名以上研究生在**长期发展),大力延揽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挂职见习、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现将第二批招募计划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见)习岗位招募对象
符合相应岗位专业要求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均可),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原则上实(见)习时间最短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募方式
1.受理报名
申请人员(团队)对照招募岗位(项目)相关要求,于2024年10月20日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适配的岗位(项目),自行下载《**区“112计划”挂职实(见)习岗位报名人员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利证明等)扫描件PDF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工作邮箱。
2.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受理审核意向人员(团队)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并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团队)对象。
3.协商签约
用人单位和意向人员(团队)达成签约意向后,双方应及时签订相关协议,全面履行各自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三、待遇及管理
(一)参与“112计划”人员(团队)的相关待遇及管理
1. 免费旅游。“112计划”****区委人才办申请免费领取一次“**市旅游年卡”。
2. 住宿保障。由用人单位采取提供宿舍、统一租房、发放租房补贴等方式为“112计划”招募人员(团队)保障住宿。租房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12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标准予以发放。
3. 保险购买。用人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招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维护其合法权益。
4. 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博士研究生不少于4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不少于3000元/人/月的标准,为招募人员(团队)按月发放工资(实习补助)。
5. 管理考核。用人单位结合招募人员(团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按月组织评估考核,并于挂职实(见)习期满后,为招募人员(团队)出具挂职实(见)习工作鉴定。
6. 项目支持。在揭榜人员(团队)推进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跟进掌握项目的研发实施进度,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合力推动项目能尽早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在揭榜人员(团队)完成项目攻关任务后,****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视情组织行业专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检测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基于揭榜任务和预期目标开展评价工作,择优给予在“112计划”中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项目重点推荐和支持。
7. 跟踪培养。将“112计划”招募的人员纳入“**区重点人才引进对象库”进行服务管理,持续跟踪人才后续就业发展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为人才(团队)就业发展提供岗位、搭**台。
8. 其他待遇。结束挂职实(见)习或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后选择全职留在我区工作发展的人才(团队),****区委人才办牵头,联合相关责任单位为其落实办理各项人才政策待遇。
(二)参与“112计划”用人单位的相关支持与管理
1. 跟进监督。**区委人才办联合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参与“112计划”的用人单位进行回访,跟进了解重点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挂职实(见)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相关待遇保障落实情况。对提供挂职实(见)习岗位数量较大、接收人员较多、挂职实(见)习工作组织管理较好、留用人员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择优向上予以推荐;对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112计划”参与单位资格。
2.招募补助。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招募参与“112计划”的具体人数和工作时长,按照每月最低发放工资标准的50%(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据实为用人单位给予招募补助,实际完成挂职实(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或离岗当月工作时长未满15天的,不予支付相关补助补贴;离岗当月工作时长满15天的,按每月标准全额予以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挂职实(见)习期满与招募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留住人才在**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根据留用人员参与“112计划”的工作时长,按照每月最低发放工资标准全额(博士研究生4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据实对用人单位补足招募补助,最长补贴12个月。由区委人才办每月汇总审核“112计划”挂职实(见)习人员(团队)待遇落实情况及工作考核结果等资料信息,视完成人员(团队)数量情况,分批分期为相关用人单位兑现招募补助。当年留用人才达到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兑现发放**区聚才贡献奖。
3.严格管理。对虚报、谎报挂职实(见)习人数、挂职实(见)习时间及重点科研项目,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112计划”参与单位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资金并按规定对直接负责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79-****2353。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区“112计划”第二批实(见)习招募岗位及专业范围一览表
2. **区“112计划”挂职实(见)习岗位报名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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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区“112计划”第二批实(见)习招募岗位及专业范围一览表(88人).pdf
附件2**区“112计划”挂职实(见)习岗位报名人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