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2024-2025年仓库智能化工程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供电局2024-2025年仓库智能化工程框架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供电局供应链全域物联网平****供电局智能急救包建设项目。
2.4承包方式:不允许分包。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框架采购协议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量(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 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限价说明 | 工期或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框架结果有效期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供电局供应链全域物联网平台接入项目 | 标包1.**供电局供应链全域物联网平台接入项目 | **** | 380.61 | /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否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无 | 否 |
2 | 标的2.**供电局智能急救包建设项目 | 标包1.**供电局智能急救包建设项目 | **** | 1595.84 | 1595.84 | 限价内容见限价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否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 无 | 否 |
备注:(1)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投标人须具备: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 标的1.**供电局供应链全域物联网平台接入项目[标包1.**供电局供应链全域物联网平台接入项目];标的2.**供电局智能急救包建设项目[标包1.**供电局智能急救包建设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3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9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市**区**路178号****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csg.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n
10.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天**二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00100转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1)报价表: / 。
(2)报价要求: 标的1:报价下浮率大于零为有效报价,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标的2:报价下浮率大于零为有效报价,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承包方式:不允许分包。
(4)结算方式:标的1: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标的2:据实结算,限价工程结算时按照∑(实际工作量* 对应项目的限价*(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非限价工程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1-下浮率)进行结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