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金铙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行山绿道二期长度2.3KM及配套附属设施(景区步云亭至仙人池路口)项目 ****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金铙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行山绿道二期长度2.3KM及配套附属设施(景区步云亭至仙人池路口)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县金铙山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行山绿道二期长度2.3KM及配套附属设施(景区步云亭至仙人池路口),以修建景区行山绿道及附属配套设施(包含步道、凌空栈道、休息亭、休憩设施、景观小品、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垃圾桶、卫生间等)为设计范围;结合景区生态环境打造贴合生态旅游的规划设计等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保护区生态总体规划。
2.4.投资总额:工程费约人民币18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景区行山绿道及附属配套设施(包含步道、凌空栈道、休息亭、休憩设施、景观小品、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垃圾桶、卫生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含设计和概算的评审与报批等文件)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
包括但不限于①景观园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配套服务建筑、景观照明工程、景观雕塑等设计;结合景区生态环境打造贴合生态旅游的规划设计等内容;在原有景观路线基础上进行深化,不能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要求,**造价控制价在1800万元内,项目设计方案必须实用性强,落地性强;具体设计范围为景区步云亭至仙人池路口(途经凌空栈道、白石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及工作内容。
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及初设概算评审组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中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2.7.设计周期: 3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历天内需完成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内容通过施工图审查(以图审报告审批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目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县荷花西路64-1,新教育局斜对面,联系方式:小胡151****5953)提交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交易中心(**县**镇闽**北路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按设计标准收费办法计算后下浮10%计取,以预算审核后金额为取费基数。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投标邀请书在“****政府网”上发布。
10. 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9月27日17:30时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公司邮箱(****@qq.com),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将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09月29日17:30时之前送到或邮寄至报名地址,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在本次设计招标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用,招标人不进行补偿。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学苑东路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0****62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荷花西路64-1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51****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