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共**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
成交金额:49.9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9.9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公共**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公共**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市公共**交易招标文件“在线检”及评标评审提升建设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贾辉(组长)、李炎、孙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市****管理局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利(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39、0552-****260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