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匀府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同意,****办事处****水厂资产进行公开招租,诚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
****卫生院****办事处**村,占地约265平方米,其中:空地占地188平方米,房屋占地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砖混结构)。
二、招租人
****
三、招租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招租事项
(一)招租位置:****办事处**村,场地占地约265㎡,其中空地占地约188㎡,房屋占地约77㎡。
(二)现状出租,可现场勘查。
(三)招租方式:招租底价为16824元/年,价高者竞得。
(四)租赁期限: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自签订《****水厂资产租赁协议》时间计算,合同期内租金不调整,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合同租赁期满后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竞租人应充分阅读本招租公告,竞租者参与竞租,则视为对资产的现状、面积、功能予以确认。
(六)竞租人在竞租前应充分考虑出租资产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公开竞租保证金缴纳:参与公开竞租者需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竞租保证****银行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竞租成功后该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竞租保证金。
(八)租赁用途:租赁资产不能用于从事违法、非法的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转租。
(九)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竞租人须按照招租人通知时间与招租人签订《****水厂资产租赁协议》,如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或不按约定缴纳租金者视为放弃该资格,并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水、电、气自行承担,并应按时缴纳。
(十一)租金缴纳:租金实行一年一缴纳,承租方应自签订《****水厂资产租赁协议》之日起,首月内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交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以后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届满前30日内支付。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招租成功为止。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 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公告网址:****政府官网(https://www.****.cn/)。
3.报名地点:****洲国际**小区A区13—14栋****230室。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七、竞价时间
另行约定。
八、竞价地点
****洲国际**小区A区13—14栋****230会议室。
联系人:程欢 ,联系电话:****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