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下北街片区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下关王片区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宫片区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綦发改投(2024)79号、綦发改投(2024)80号、綦发改(2024)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园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园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下北街片区:涉及保留建筑修缮87974m2、老旧小区一般改造134078m2、其他建筑改造33519m2、商业建筑改造10675m2、停车场改造5251m2、防水挡板35008m2、环境绿化27091m2、改造道路2752m、交通标志275组、建设管网4128m、边坡治理1651m、河道疏浚、农贸市场、城门楼、以及对应楼栋的外立面提升改造、土石方、土建改造、废物清运、装修工程、电气改造、管网改造、公共照明、外立面灯光、智能化改造、海绵城市、配套设施改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77409.3473万元,其中**费58802.6412万元。
下关王片区:涉及立面改造20925m2、设备安装71750m2、堤岸整治14670m2、防洪堤1100m2、绿化整治提升22440m2、道理改造9005m、建设管网3232m、边坡治理808m、停车位整治280个、配建充电桩200个、室内装修及改造86968m2、环境绿化10500m2,以及对应楼栋的土石方、土建改造、废物清运、装修工程、电气改造、管网改造、公共照明、外立面灯光、智能化改造、海绵城市、配套设施改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37520.1933万元,其中**费30106.4289万元。
**宫片区:****停车场7976m2、老旧商业提质10855.34m2、人才公寓改造32980.86m2、环境绿化8650m2、停车场建设3500m2、人行连廊85m2、改造道路800m,以及对应楼栋的外立面提升改造、土石方、土建改造、废物清运、装修工程、电气改造、管网改造、公共照明、外立面灯光、智能化改造、海绵城市、配套设施改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19520.1416万元,其中**费15501.0254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4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44亿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功能性要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相关行业设计标准、项目报建要求、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要求、竣工验收标准等;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3)总承包管理: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完成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审核;完成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40日历天;□其他服务 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 日历天;
√施工工期: 69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并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双方自行协商,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 | ****、 ******园区****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通惠大道 30 号 、**市**区登瀛大道35号附6号 | 地址: | **市**区金渝大道153号4幢11楼 |
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0537 | 联系电话: | 177****341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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