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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润宾馆”等六处资产招租公告
根据《**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黎族自****管理委员会关于****出租“金润宾馆”等六处资产事宜的批复(昌国资函〔2024〕94号)。我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金润宾馆”等六处资产进行招租。
一、出租资产概况
1.“金润宾馆”位于石碌镇人民北路38号,建筑面积5259.5㎡,共5层,租金评估价12.00元/月/㎡。
2.“阳光公寓”位于石碌镇环**一**侧,共有19间商铺进行招租(面积及租金评估价格详见附件1)。
3.“人民南路原商业局西侧住宅(小二层楼)”,位于石碌镇人民南路**省农经信用社对面小巷内,建筑面积98.13㎡,租金评估价8.86元/月/㎡。
4.“生生茶艺馆”位于石碌镇****侧,建筑面积2730.9㎡,租金评估价22.76元/月/㎡。
5.“鸿发宿舍楼A栋1-2层商铺”位于石碌镇环**一路,建筑面积2311.1㎡,共有19间商铺(面积详见附件2),租金评估价20.67元/月/㎡。
6.“豪杰商厦”位于石碌镇人民北路西侧,第一层共有5间商铺;第二层共有2间商铺;7套住房。(面积及租金评估价格详见附件3)
二、租金与租期
1.租金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的单价。
2.承租方须交纳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支****银行账户并注明租赁押金。
3.出租方每月发送交纳租金通知到各租户,租金每月支****银行账户并注明某月租金,支付时间按《租赁合同》履约。
4.租期年限不超过五年(不含)具体期限按《租赁合同》履行。
5.出租方给予承租方1-4个月的房屋装修期(以资产实际情况双方商定,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三、承租用途
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四、公告方式及时间
1.公告方式:分别在资产出租的所在场所、本公司宣传栏、**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公告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时间)。
2.报名地点: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
六、招租方式
我公司将通过自主经营、**、续租、洽谈、公开招租等方式进行资产出租管理。
七、开户银行
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220********20099580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9****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