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 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 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 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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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 | |||||
普通 | |||||
****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 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 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 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 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 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 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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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公司**局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914********3706782 |
祝谦 |
身份证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2日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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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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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公司**局:
你单位报批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站至**北站项目建设区域内**段110KV及以**等级电力线迁改工程(天广直流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位于**市**区炭步镇和**市**区里水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一)±500kV天广直流线路迁改工程
本迁改段**N2047-N2050单回直流线路,**4基铁塔,其中直线塔2基(N2048、N2049),耐张塔2基(N2047、N2050),**段线路路径长度1.4 km;拆除旧塔基4基,拆除旧导线长度约1.4km。
(二)35kV广侧接地极线路迁改工程
本迁改段**N50-N53接地极线路,**4基铁塔,其中直线塔2基(N51、N52),耐张塔2基(N50、N53),**段线路路径长度1.1 km;拆除旧塔基4基,拆除旧导线长度约1.1km。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24〕088号)、****环境局****环境局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环境局、****环境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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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