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工务段第二批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集团****工务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2024****工务段第二批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劳务派遣人数 | 项目地点 |
**** | ****公司2024****工务段第二批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 | 2024.****.01-2026.****.31 | 260人 | **工务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及注册资金: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公司或其他组织,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要求;注册资本 500万元(含)以上;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 资格认定 栏内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登记标志;
c.****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3)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营劳动派遣业务所需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许可证、营业执照、固定的办公场所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1-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b.****集团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6其他要求:
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188****1153)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88****1153)-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09:3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甲15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甲15号)。
5.3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甲15号)。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8.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www.****.cn)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招标任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将被限制参加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桃**中华北大街92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318-****1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10-****9266、188****1153
邮 箱:****@163.com
****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