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新塘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及其送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727MAALRQ4K1F | 建设单位法人:郭艺文 |
张学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黔南州**县金盆街道文化路18号附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平****电站220kV升压站及其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1 |
黔环辐表〔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49.72 |
149.5 | 运营单位名称:**** |
****2727MAALRQ4K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070403B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 |
****0115MA6GUWRB50 | 竣工时间:2023-09-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220kV****电站升压站:主变1台,容量为200MVA,无功补偿装置、配电室等;(2)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25.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 | 实际建设情况:(1)220kV****电站升压站:主变1台,容量为200MVA,无功补偿装置、配电室等;(2)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25.5km,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进一步优化升压站平面布局,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周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要求。升压站须同步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事故油池须满足相关要求,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升压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已建成投运,向建设单位了解,本工程升压站已优化布局,主变位于站区中部,且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通过升压站现状监测数据,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位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且升压站同步建设了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根据现场调查,升压站现有事****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中的贮油要求;直至本次验收调查期间,本工程升压站未发生事故漏油事件,如升压站后期产生废变压器油,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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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工程220kV****电站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处理。 2)升压站事故油及危险废物 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危废主要包括主变事故废油及废旧蓄电池。 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升压站已设置危废暂存间(26.9m2)暂存。 3)线路 线路运行后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扔至指定地点,巡检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扔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 | 1)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向建设单位了解,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处理。 2)升压站事故油及危险废物 向建设单位了解,直至本次验收期间,升压站未发生事故漏油,无废蓄电池产生,如后期产生事故废油及废蓄电池,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3)线路 建设单位设有巡检人员,巡检人员巡检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扔至指定地点,巡检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扔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线路路径选择应尽量避让良田和林地,减少占用田地和树木砍伐。确保建成运行后,升压站周围和线路周边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关限值标准和规范要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须取得主管部门意见。 2、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 1、本工程线路已建成投运,根据现状调查,本工程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监测点位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也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本工程线路塔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已办理“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文件。 2、向施工单位了解,本工程施工期设有环境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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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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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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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及时对植被恢复不好的已建塔基及升压站厂界进行植被恢复; 2、进行植被恢复时选用当地树种或草种; 3、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时规范施工人员施工行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已对植被恢复不好的塔基及升压站厂界采取了撒草籽等恢复措施,但效果不明显,建议业主后期采取更有力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并保证成活率。 2、向建设单位了解,针对植被恢复不好的塔基及升压站厂界,已选用当地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3、向建设单位了解,在开展植被恢复的过程中已规范施工人员施工行为,未对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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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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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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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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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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