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鑫诚钼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t/a钼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1MA0P5BUF0U | 建设单位法人:朱俊 |
刘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省**市**县二十家子镇**岗村****经济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00t/a钼铁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40-C3140-铁合金冶炼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省**市**县二十家子镇**岗村 |
经度:120.57341 纬度: 41.32624 | ****机关:****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朝柳开环审〔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182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1MA0P5BUF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睿****公司 |
****1302MA102CRL6J | 验收监测单位:**华鸿****公司 |
****0700MA0UQ7A25Q | 竣工时间:2023-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在厂外新增占地,主要将现有北厂区1座原料库房改造为冶炼生产车间、**1座硅砂库房、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1座危废暂存间,南厂区**1座选渣车间;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0吨钼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在厂外新增占地,主要将现有北厂区1座原料库房改造为冶炼生产车间、**1座硅砂库房、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1座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0吨钼铁。 |
南厂区**1座选渣车间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0吨钼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0吨钼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制备(2)冶炼(3)取样、精整、破碎筛分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制备(2)冶炼(3)取样、精整、破碎筛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原料上料、混料下料、钼铁机械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采用负压收集;人工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车间负压收集;以上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钼铁冶炼过程产生的烟尘经1个固定冶炼烟气集气罩、1个烟尘沉降箱、1台冷却器、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炉后,单个冶炼炉筒通过环形管道进入固定冶炼烟气罩下方,单个冶炼炉筒的点火、冶炼、反应过程均在冶炼烟气罩下方完成。 3、选渣车间2台鄂式破碎机全封闭,破碎机下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颗粒物经集气管道共同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原料库房、硅砂库、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措施。 5、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组排放应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应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中限值要求。冶炼烟气中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则上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钼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6、冶炼车间水淬渣池、激铁池定时补充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选渣车间选铁摇床废水和渣粉沉淀场沉淀废水返回循环水池,全部用于选渣车间生产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厂内原有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水淬渣工序。 7、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按照分区防渗要求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8、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并采用减振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运****学校路段严禁车辆鸣笛,减速行驶。 9、项目产生的钼铁渣、选渣车间破碎系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硅砂、废旧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原料上料、混料下料、成品破碎筛分袋式除尘器回收尘、冶炼重力沉降箱及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冶炼车间沉降灰全部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原料上料、混料下料袋式除尘器以及选渣车间破碎袋式除尘器滤布袋,外售处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座,分区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10、设备维修时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O8,废物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2t/a;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产生量为0.6t/a;冶炼烟气布袋除尘器废滤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为3t/3年。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1、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上料、混料下料、钼铁机械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采用负压收集;人工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车间负压收集;以上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钼铁冶炼过程产生的烟尘经1个固定冶炼烟气集气罩、1个烟尘沉降箱、1台冷却器、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装炉后,单个冶炼炉筒通过环形管道进入固定冶炼烟气罩下方,单个冶炼炉筒的点火、冶炼、反应过程均在冶炼烟气罩下方完成。 3、原料库房、硅砂库、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措施。 4、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组排放应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应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中限值要求。冶炼烟气中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则上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钼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5、冶炼车间水淬渣池、激铁池定时补充新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选渣车间选铁摇床废水和渣粉沉淀场沉淀废水返回循环水池,全部用于选渣车间生产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厂内原有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水淬渣工序。 6、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按照分区防渗要求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并采用减振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运****学校路段严禁车辆鸣笛,减速行驶。 8、项目产生的钼铁渣、破碎系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硅砂外售综合利用。原料上料、混料下料、成品破碎筛分袋式除尘器回收尘、冶炼重力沉降箱及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冶炼车间沉降灰全部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原料上料、混料下料袋式除尘器以及选渣车间破碎袋式除尘器滤布袋,外售处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座,分区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9、设备维修时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O8,废物代码为900-214-08,产生量为2t/a;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产生量为0.6t/a;冶炼烟气布袋除尘器废滤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量为3t/3年。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0、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选渣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暂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并明确事故责任人。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11321-2024-028-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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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248 | 11.491 | 0 | 0 | 1.248 | 1.248 | / |
0 | 1.242 | 0 | 0 | 0 | 1.242 | 1.2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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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 | 20mg/m3 | 袋式除尘器 | 14.7~15.7mg/m3 | |
2 | 1个固定冶炼烟气集气罩+1个烟尘沉降箱+1台冷却器+1台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1个固定冶炼烟气集气罩+1个烟尘沉降箱+1台冷却器+1台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14.5~15.4mg/m3;二氧化硫:20~24mg/m3;氮氧化物:41~45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消声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减振、隔声、消声 | 昼间51~54dB(A),夜间40~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 | 危废间、事故池及其配套地下管道做重点防渗;水淬渣池、激铁池+循环水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冶炼车间、硅砂库、初期雨水收集池做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座,分区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座,分区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堆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并明确事故责任人。 | ****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11321-2024-028-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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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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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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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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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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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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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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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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