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政府设立的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化活动并向社****事业单位。****文化馆、****文化馆。主要为**区及社会各界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文化活动场地、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录音及视频制作,以及策划组织各类文艺演出、展览、艺术辅导培训等各项服务。文化馆设在**市**路39****中心大楼内,中华****基地位于中心二楼东侧,场地面积约93.5平方米。
为传承弘**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广府文化创新发展,现公开招募中华****基地**机构,共同致力中华传统文化的研究推广,为广府文化研究传承、文化复**世界文化名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招募对象
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从事中华传统文化研究推广活动的文化企业或团体。
三、招募要求
(一)拥有一批在**、全省较高影响力的文化专家**,可为本区文化理论研究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能策划、组织高品质学术讲座,为本区树立知名文化学术研究品牌;
(三)积极参与公益文化活动,促进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推广;
(四)拥有丰富文化学术**,编撰出版相关书籍,助推公共文化服务理论提升;
(五)有较强的策划组织能力,有大型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执行经验。
四、**内容
(一****艺术中心二楼东侧约93.5㎡业务场地免费提供开展研究活动,相关成本由**伙伴自行承担。
(二)根据2021年局印发的《越****体育局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期限为五年,一年后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
(三)**伙伴的义务为:
1.每年应**举办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3次(含)以上,为馆科研课题免费提供参考资料;
2.每年与本馆**编撰出版物不少于1册;
3.每次举办活动需按程序报批;
4.需参与本馆文化志愿服务;
5.每年邀请专家(名家)开展学术讲座2场,为市民群众开讲历史、文化等知识;
6.举办名家阅读分享会不少于2场,让文艺爱好者有更多和名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7.场地物业管理、水、电等运营成本由**方自行承担(以每年实际支出金额核算)。
(四)**伙伴的权利为:
****中心提供的二楼东侧专用业务用房。
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没有征信不良纪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举办大型文化学术交流活动、讲座和编撰书籍等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具体安排
(一)有意**单位需递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公司(或团体)基本状况。
2.举办大型文化学术交流活动、讲座和编撰书籍等基本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方案。
(二)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三)投递地址:**市**路39****中心;
(四)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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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