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山场20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0项目标题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山场20年期经营权 | ||
所属乡镇 | 街头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土地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 |
当前价格 | 20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9/23 9:00:00 | 截止日期 | 2024/9/30 18:00:00 (7天7时2分49秒)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山场20年期经营权 | 20万元 | 20万元 | 2024年9月23日至 2024年9月3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县街****经济**社 | |||||
住 址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山场20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厉希证、厉彦昌板栗园 | |||||
南至:路 | |||||||
西至:厉彦民、郑培运板栗园 | |||||||
北至:厉宗卫、厉建桂板栗园 | |||||||
坐 落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山场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土地面积约为146亩,拟转出期限为20年。******社确认,****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县街头镇厉家屯村山场20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县街头镇厉家屯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 |||||
估价日期 | 2024年9月3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20 | ||||||
备案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十年支付一)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沙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国各项法律法规。 7、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优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万元) | 5 | ||||||
缴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9月30日17时前缴纳至五****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70********050161493)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www.****.com);报价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至2024年10月8日10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10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隋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689 | |||||
传真 | 063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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