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4年-2025年用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2025年用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及最终报价后,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 】(信用代码:913********580249U)
应答折扣:98.8%
税率: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个月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不涉及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4-09-23至2024-09-26。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魏海燕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135****9120
周女士 (采购人) 联系电话: 199****9600
接收邮箱:****@1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公司:****
地 址:**省**市**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2楼********公司
电 话:135****9120
联系人:魏海燕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