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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4万件琉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 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4万件琉璃项目 | **** | ******办事处解庄工业园 | **齐顺****公司 | 该项目位****工业园内,面积6666.7平方米,投资5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琉璃池、退火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4万件琉璃的生产能力。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三分厂深度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总量控制。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六)其他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