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碧海供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643341F | 建设单位法人:张超 |
杨俊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嵊** |
**省**市嵊**嵊山镇 陈钱山路 82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嵊** 嵊山镇 |
经度:122.82093 纬度: 30.717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2-02 |
嵊环建审(2015)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2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64334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3********643341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213916 | 竣工时间:2016-12-08 |
2017-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17-07-31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2j9Au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50m3/h的供水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配备的水泵额定流量 150m3/h,目前实际平均供水量为 56m3/h |
具有150m3/h的供水能力,但实际平均供水量为 56m3/h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水库水/海水淡化水提升进入管道混合器与混凝投加装置投加的混凝剂均匀 混合、快速反应后进入网格絮凝池(同时可根据原水情况在网格絮凝池加入适量 的二氧化氯预氧化以除去水中的藻类)。在网格絮凝池中,原水中的细小悬浮物、 胶体物质与混凝剂进行反应生成大的矾花,然后经过配水后进入斜管沉淀池进行 沉淀,水中大部分的悬浮物在沉淀池中被截留。反应沉淀池出水自流进入 D 型 滤池进行过滤,去除水中的浊度,滤池出水进入**消毒池,**消毒池合格出 水经提升进入水塔供用户使用。 絮凝沉淀池的剩余污泥与 D 型滤池的反冲洗废水均接至泥水分离池中, 污泥经过澄清后,上清液提升至处理系统前端再利用,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 部门清运。 滤池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反洗空气由罗茨风机提供,反洗水来自**消毒 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流程中无海水淡化水进入生产工序,本项目直接全部从 ****水库取水,其他与环评中的工艺流程一致。 |
海水淡化水出水直接供水,无需进入改生产流程。另外企业原设计用氯酸钠和盐酸反应制二氧化氯消毒,实际电解氯化钠制次氯酸 钠消毒,故不再消耗氯酸钠和盐酸,增加了氯化钠消耗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1、项目施工期施工 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严禁废水随 意外排;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借助附 近已有生活设施排放;3、项目营运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民富 ****处理站处理。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期做好对建 筑扬尘的防治工作,路面及施工场地 定期洒水、清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 管理,避免扬尘。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1、项目建设及经 营期间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处 置,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处 理,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 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堆放。3、项目营运 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项目产生的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作无害化 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1、合理安排各类 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午间休 息及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 施工。2、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 振处理并定期维护,减少噪声污染。3、 于噪声源处及厂区边界尽可能多布置 绿化,降低噪声传播。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 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期间 生活污水借助附近已有的生活 设施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到村级 ****中心。 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 定期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 行专人管理,对运输水泥、砖 头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进行篷 布覆盖。 已落实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 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 垃圾分类处理,无法回收利用 ****政府指定的 场所;运营中产生的污泥外运 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 间仅在昼间施工,并对高噪声 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
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三、根据环评报告表,项目所排废水均为生活废水。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项目无需取得总量控制指 标。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废气、废水、固废和噪 声等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委托有环保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确保各类污染物 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书面报知我局,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 运营。 五、如果该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有瞒报、假报等违法行为,须承担此产生的 一切责任。本审查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 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瞒报、假报等违法行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24 | 226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013 | 0.014 | 0 | 0 | 0.013 | 0.013 | |
0 | 0.0018 | 0.0018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 8978-1996)三级标准 | 实际建有化粪池 | 对化粪池出口水质采样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 1、滤池反冲洗工序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 2、鼓风机、水泵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3、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避免设备运行产生在震动沿地面传播。 4、加强对设备的定期维护,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 5、在噪声源处以及厂区边界尽可能多布置绿化,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 响。 |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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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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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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