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宣传组硬盘数据恢复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关于政府购买宣传组硬盘数据恢复服务的公告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1、******公司3900元;2、******公司3950元;3、****3800元。 |
直接采购情况: 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为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 38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街道宣传组拟需采购硬盘数据恢复服务,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专业设备恢复2T移动硬盘,提供的零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应按照技术要求,提供符合设备运行需求的零配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应保证零配件是全新、末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行业及国家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应保证其提供的零配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发货前,应对零配件的质量、规格、数量作全面的检验。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市**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陈焕欣
联系电话: ****923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9月23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