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刘府镇胡桥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县刘府镇胡桥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结算审核
2.招标人名称:****
3.工程地点:**县刘府镇
4.工程概况:胡桥村路面修复、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5.固定投标费率:基本服务费费率:1.8‰。审核成果费率:4%。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
7.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整体交工验收、出具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
8.评标办法:固定费率随机抽取法。
9、付款方式:本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本次被邀请单位。
2、人员配备:共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成员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注册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需具有二级造价师证书(土木建筑)
3、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6日。
2.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刘府镇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5****96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蔡庄小区F2东门35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3****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