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一:
第一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5层05办公号房-2(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折扣90.00%
第二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科技南八路豪威科技大厦7F-E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折扣93.00%
第三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市福****社区槟榔道1号吉虹研发大楼B栋3层南区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折扣95.00%
第四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路三盛四季公园1幢1903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折扣90.00%
第五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名称:******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948(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折扣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 按采购人实际要求 | **市**市、**市**区、**市**县 | 按采购人实际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秀钦(组长)、杨凌群、陈晗、蔡荣富、卓林全。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一:(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每家5000元的标准向各入围供应商分别收取。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16********0279753
开户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要求,****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了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其中:**省****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三)投标文件组成”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明确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其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中未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附件8、9要求,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服务的具体响应,未完整、有效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属于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中“四、投标文件提交”(十六)无效投标中“(4)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符合性要求的。”的情形,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某部
地 址:/
联系方式: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4层C座
联系方式:189****27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师龙
电 话:189****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