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市、县规划信息系统软硬件资源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408QT-530001004)
【****中心】市、县规划信息系统软硬件**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23 17:51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县规划信息系统软硬件**于 2024年08月29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20日在 ****交易中心 B428第二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4年09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28850.0000 | 521000.00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也称合格)。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也称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张汉业 | 王雄峰 |
证书名称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专项技术证书 | |
证书编号 | 162****0125 | ****079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23日至 2024年09月26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大道23号
联系人:何主任
电话:071****2525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39号(**国际大厦)1幢1单元19层190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5****9996
3、公共**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市民之家五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51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9月23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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