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工程)(草尾镇)(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工程)(EPC),项目审批、****机关****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沅发改核〔2024〕30 号,建设单位为****,项目总投资为 2280.39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工程)(草尾镇)(EPC);
1.2.2 建设地点:草尾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包括**DN300截污管网1293m,DN500衬塑钢管1038m,更换鸭嘴阀1座,现状渠道清淤12456m,截流井1座,支墩110座等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 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市政公用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 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 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 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 计及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计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 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部令第80 号及相关保修承诺执行。
1.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4 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提质增效二期工程)(南大膳镇、新湾镇、南嘴镇)(EPC),招标控制价****996.97元,二标段:**市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工程)(泗湖山镇)(EPC),招标控制价
****608.1元,三标段:**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工程)(草尾镇)(
EPC),招标控制价****551.72元,四标段:**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质增效二期
工程)(茶盘洲镇)(EPC),招标控制价****819.14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 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
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4 日起****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数据电文 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 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0 月22日 9 时 10 分。请投标人登****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市****服务中心,电话 0737-****51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980000 、0737-****08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与琼湖东路交叉口东北60米;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88****0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A1栋1921室;
联 系 人:黄建新(项目负责人)、卢欣、胡浩;
电 话:199****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