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嵩口****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嵩口****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租金 | 磋商保证金 | 服务要求 |
1 | 1-1 | 嵩口****服务中心项目 | 130000元/年 | 26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供应商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3.2、****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联系方式:黄学仁158****1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181****5551/199****0909
联系方式:林工/孙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梅燕
电 话: 181****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