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叉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叉车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物流中心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心叉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方必须是专业叉车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5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方具有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叉车A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叉车《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 供货业绩要求:每种车型投标方投标产品须具有近3年的供货业绩(需出具:对应的供货合同或供货发票),及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两年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 08:00至2024年9月29日 17: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
电 话: 131****07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冉工
电 话: 0471-****86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