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课后非学科类课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课后非学科类课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单价限价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1-1 | 体育类课后课程服务 | 2年 | 12元/课时/人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采购包2: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单价限价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2 | 2-1 | 艺术类课后课程服务 | 2年 | 12元/课时/人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采购包3: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单价限价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3 | 3-1 | 科技类课后课程服务 | 2年 | 12元/课时/人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榕教规(2023〕2号)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公开运营(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审批的审核意见书(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教育局或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发布认定的非学科类白名单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学科类辅导培训类”的机构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学科类辅导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榕教规(2023〕2号)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公开运营(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审批的审核意见书(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教育局或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发布认定的非学科类白名单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学科类辅导培训类”的机构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学科类辅导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3: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榕教规(2023〕2号)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公开运营(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或其他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审批的审核意见书(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教育局或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发布认定的非学科类白名单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学科类辅导培训类”的机构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学科类辅导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09月23日起至2024年09月28日止,**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1.2获取地点及方式: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附1: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帐 号:350********700001774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用途:***)”。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新店镇溪里村溪里路
联系方式:李主任/0591-****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
联系方式:廖柯、陈静/0591-****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柯、陈静
电 话: 0591-****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