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养老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0.0% 自筹 2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500万元,估算工程费用约671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71.25万元(不含土地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0.42亩(约20280㎡),**总建筑面积约21568.17㎡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23 18:1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7-****276)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市”)(网址:http://ggzy.****.cn),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申请人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市”)(网址:http://ggzy.****.cn),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0877-****5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黄笛 |
办公电话: | 0877-****860 | 移动电话: | 157****7480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服务中心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2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5 09:00 |
开标地点: | **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500万元,估算工程费用约671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71.25万元(不含土地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0.42亩(约20280㎡),**总建筑面积约21568.1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9703.29㎡,地下建筑面积约1864.88㎡;设置床位约5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约400张,停车位约300个。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招标人下达的工作联系函或工程指令进行实施。 二、招标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区大营街街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
资质要求: | 1、本招标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设计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作出相应承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7、造价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总投资或**工程费用不低于4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总投资或**工程费用不低于4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或相关情况说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信誉要求: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信誉良好,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牵头人应自拟格式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牵头人自行承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牵头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牵头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省省外企业,中标后施工单位在“**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设计单位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注册填报相关企业(单位)信息和项目信息,生成电子出图专业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15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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