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水厂)设备设施更新项目-纳滤系统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水厂)设备设施更新项目-纳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积极报名参与。
2.1项目概况:为满足生产需求,****水厂)设备设施更新项目-纳滤系统。
2.2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包。
2.3招标范围:采购视纳滤系统,详见供货要求。
2.4供货及安装周期:供货期3个月,安装建设期3个月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限价:3000万元。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招标编号:****
2.9质保期:纳滤膜质保3年,系统质保5年。
2.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设备发出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仅接受报价低的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 23 日至2024年 9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到******中心S5号楼906室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河****工园区十五队
联 系 人:于先生156****6017 孙湘铃177****85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S5号楼906室
联 系 人:李凯
电 话:0317-****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