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国家基准气象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市******基地)4栋1号)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国家基准气象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744.11元
最高限价:****744.11元
采购内容及需求:对****周转房维修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8日
地点: **** (**市******基地)4栋1号)
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 ****开标室 (**市******基地)4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基地)4栋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0****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