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欣荣通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PE管材2000吨PVC管材3000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801MA777BGJ1P | 建设单位法人:庞海荣 |
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库尔****园区**路21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PE管材2000吨PVC管材3000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库尔****园区**路210号 |
经度:85.9043 纬度: 41.848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8 |
巴环评价函〔2022〕2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801MA777BGJ1P001W |
2023-07-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2801MA777BGJ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永诚环境****公司 |
****2801MA77R4Y197 | 验收监测单位:**永诚环境****公司 |
****2801MA77R4Y197 | 竣工时间:2023-07-01 |
2023-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7-31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论坛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条PVC生产线,年产3000吨PVC管材;**2条PE生产线,年产2000吨PE管材。 | 实际建设情况:**5条PVC生产线,年产3000吨PVC管材;**2条PE生产线,年产2000吨PE管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利用新购置的PE、PVC、稳定剂、黑色母料、CPE石蜡和硬脂酸作为主要生产材料不使用有激性、含有毒有害化工原料的发料袋。其生产工艺较为简单: ①混料:将原辅材料按一定的配比,采用人工混料方式进行掺混,使之充分混合。 ②上料:混合好的原料采用人工投料方式送入塑料管材生产线投料口。 ③挤塑、模具压制挤出:采用电将塑料原料加热,使之呈黏流状态,在加压的作用下,通过挤塑模具而成为截面与口模形状相仿的连续体,即使之成为熔融流动状态后通过模具压制挤出。 ④冷却成型:挤出后的管材直接将冷水加入被冷却的物料表面中达到冷却成型的目的,本项目采用直接冷却法不会影响被冷却管材的品质也不会引起化学变化。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降温后循环使用。 ⑤切割、检验、入库:用切割机剪切达到产品所需定长,并查看是否有残次品,若有残次品,则将残次品进行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确认合格的产品则进入成品堆放区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利用新购置的PE、PVC、稳定剂、黑色母料、CPE石蜡和硬脂酸作为主要生产材料不使用有激性、含有毒有害化工原料的发料袋。其生产工艺较为简单: ①混料:将原辅材料按一定的配比,采用人工混料方式进行掺混,使之充分混合。 ②上料:混合好的原料采用人工投料方式送入塑料管材生产线投料口。 ③挤塑、模具压制挤出:采用电将塑料原料加热,使之呈黏流状态,在加压的作用下,通过挤塑模具而成为截面与口模形状相仿的连续体,即使之成为熔融流动状态后通过模具压制挤出。 ④冷却成型:挤出后的管材直接将冷水加入被冷却的物料表面中达到冷却成型的目的,本项目采用直接冷却法不会影响被冷却管材的品质也不会引起化学变化。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降温后循环使用。 ⑤切割、检验、入库:用切割机剪切达到产品所需定长,并查看是否有残次品,若有残次品,则将残次品进行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确认合格的产品则进入成品堆放区待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PE、PVC管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混料、上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严格按要求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部生产过程必须在密闭负压厂房内进行,热熔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等有效措施处理后,PE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VC生产线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上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PE生产线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VC生产线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管理,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减少粉尘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残次品、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UV 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12025-2012)等要求,严格依法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及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经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少,排放浓度较低,可生化性高,污染物成分简单,****园区排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对项目区及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混料、上料、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挤出熔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PVC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PE生产线和PVC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无组织废气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噪声:本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各种设备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进出厂区的时间;科学装卸物料,控制作业速度,轻拿轻放,有效降低物料卸载的落差。 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有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PVC生产线布袋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边角料和残次品委托外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废UV灯管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活性炭由**速润****公司处置。 4.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有一套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 |
1.废气:粉尘:PE生产线原料为颗粒状,搅拌在密闭的搅拌机内,破碎工段委托外单位处置,实际不产生粉尘。未导致污染物排放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有机废气:PE生产线和PVC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未导致污染物增加。根据《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可知,本项目生产规模、周边敏感点及污染物均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2.固废:实际边角料和残次品由本单位破碎机处理变更为委托外单位处置,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冷却循环水系统 | / | 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PVC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PE生产线和PVC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各种设备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进出厂区的时间;科学装卸物料,控制作业速度,轻拿轻放,有效降低物料卸载的落差。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UV 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12025-2012)等要求,严格依法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及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有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PVC生产线布袋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边角料和残次品委托外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废UV灯管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活性炭由**速润****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环保知识、安全知识、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备案号:652801-2023-12-55。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