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底价: ¥3,813.00 元/月/总面积 挂牌时间:2024-09-24 至 2024-10-11
价格说明: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从承租期第二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如合同生效日期为10月1日及以后的,月租金从承租期第三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向该物****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费等费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出租底价 | 3813.00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从承租期第二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如合同生效日期为10月1日及以后的,月租金从承租期第三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向该物****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费等费用。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把当月租金存入委托扣缴租金专用账户,或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3号、**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4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区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商业(物业按现状出租,可作商铺或符合登记用途的行业。不得经营环保部门不允许经营的、会产生大量的油烟垃圾和噪音污染等的行业,不得经营歌舞厅、卡拉OK等娱乐项目、旅业、私人会所、厂房、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仓储及其他污染大、噪音大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58.88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3号出租建筑面积为79.44平方米,**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4号出租建筑面积为79.44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1个月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创业首选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3号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7756号,**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21)**市不动产权第****7774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3号出租建筑面积为79.44平方米,**市**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8座首层4号出租建筑面积为79.44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商铺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4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联系出租方,联系方式020-****0383、****9218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 ||
报价方式 | |||
交易条件 | 1.承****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承租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2%****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2.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296595.60元 (贰拾玖万陆仟伍佰玖拾伍元陆角整)。如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1439.00 元。 | ||
诚意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中心,在"我报名的项目-保证金账号"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2小时后,请登录"用户中心-我报名的项目"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