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
**“百千万工程”项目乘用车租赁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租赁 乘用车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租赁清单中的设备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租赁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百千万工程”项目经理部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乙方指定租赁款结算人于每季度(季度完成后次月10日前)持甲方物资主管部门签认的租赁时间清单,到甲方物设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乙方应在次月 11 日-20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不得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
(2)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车辆租赁款,每季度结束次月支付租金,支付至不低于累计租赁款的80%,剩余20%租赁完成后2个月内支付。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技术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乘用车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乘用车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甲方对租赁车辆配置要求:
1、租赁车型:2024款大众帕萨特330TSI**车牌(全新车)一台,2024款大众帕萨特330TSI**车牌(全新车)一台;
2、车辆保险:租赁车辆单价含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座位险5万/位,第三者责任险200万;
3、维修保养:租赁车辆单价含日常维修保养(租赁商在车辆使用当地有维修保养**供应服务商的,可在指定服务商保养;没有的可自行维修保养后向租赁商报销维修保养费用);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2、租赁数量:两台大众帕萨特租赁期限预计24个月,交货地点:**省**市**区镇隆镇景湖小区横二路3号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报价含租赁价款、税金等车辆交付前使用的其他费用。
5、所投设备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租赁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租赁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设备联系人:秦芳林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梁雯琳
联系电话:132****2100 联系电话:182****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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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1 | 路径识别设备 | 帕萨特(2024新车) | 24.****0000 | 台 |
2 | 路径识别设备 | 帕萨特(2024新车) | 24.****0000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