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宏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4〕243号
发布机构:自然**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3
****关于**宏****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宏****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位于**市内坑镇内湖村、黄塘村、下村村,总用地面积402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177号)。现**宏****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取消2#厂房、3#厂房和门卫。
(二)增加生产车间和地下停车库。
(三)变更出入口方位。
(四)经济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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