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水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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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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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8757.7188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09-24 |
网络竞价 |
1. ******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1元;债权转让价款18757.7187万元。 2.截至2024年7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2921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7079万元。对于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转让方不再缴纳,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根据产权转让方案,因转让方以******公司为主体整合重组部分企业挂牌转让,故德皓审字[2024]****1232号审计报告与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对模拟整合后的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根据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为1677.25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15800.1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4122.86万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德皓审字[2024]****1232号审计报告和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法院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完成认缴资本实缴,不得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5.本次交****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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