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小额工程建设承包候选人公示书
兹有发包人为****的勾庄安置房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地质勘察及第三方外业见证(交易编号:**** )现予公示承包候选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公示3个工作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发包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发包人:0571-****9705、行政监督部门:0571-****9821,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发包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发包人 | **** | 代理机构 | **华耀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勾庄安置房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地质勘察及第三方外业见证 | 工程地点 | **市**区良渚**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区良渚**,投资估算9500万元,主要为勾庄安置房周边绿化提升、环境整治、建筑等,其中绿化面积约1.7万平方米。 |
承包候选人相关情况:
承包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响应价格 | 响应工期 | 项目 负责人 |
地质勘察工作 | ****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余财政[2018]24号《工程勘察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的60%计取。(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10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的按10万元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30个日历天内完工(包含出具地勘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具体工期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步详细明确,在开工后将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勘察,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 陈劲松 |
外业见证工作 | 浙****设计院有限公司 | 按地质勘察工程最终勘察费的8%计取。(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10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的按10万元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按照建设发【2012】168号文件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第三方外业见证工作与地质勘察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期为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30个日历天内完工)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 冯光 |
公示单位(发包人):****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