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进行专家论证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为确保****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专家论证服务。兹邀请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预算
40000元(财政资金)。每次论证专家人数5人;论证项目数量10个,项目论证次数1次;论证专家费用:800元/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4、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具体要求
1、根据相关要求,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
2、每次专家论证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6: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校区306办公室。现场送达密封报价(报价函应由报价人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1、响应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报价无效。此项目不收取文件费和响应保证金。(响应报价包含论证专家费用、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后期不予增加。)
2、供应商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以及信誉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提供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扫描件或****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的官网截图。
六、确定成交人方式
1、我院将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下按照响应报价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产生1名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人。
2、原则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函即可询价。
七、付款方式
出具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书后,按次15日内支付100%款项。
八、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51-****3688
地址:皖**市**区清溪路78号行政楼306室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进行专家论证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为确保****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专家论证服务。兹邀请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预算
40000元(财政资金)。每次论证专家人数5人;论证项目数量10个,项目论证次数1次;论证专家费用:800元/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4、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具体要求
1、根据相关要求,对****十四五、十五五储备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
2、每次专家论证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6: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校区306办公室。现场送达密封报价(报价函应由报价人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1、响应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报价无效。此项目不收取文件费和响应保证金。(响应报价包含论证专家费用、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后期不予增加。)
2、供应商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以及信誉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提供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扫描件或****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的官网截图。
六、确定成交人方式
1、我院将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下按照响应报价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产生1名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人。
2、原则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函即可询价。
七、付款方式
出具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书后,按次15日内支付100%款项。
八、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51-****3688
地址:皖**市**区清溪路78号行政楼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