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县铁**新柳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栽种香椿)”开展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铁**新柳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栽种香椿)
2.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铁**白鹤村(请谈判方自行踏勘,风险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栽种240000株香椿,具体项目内容见谈判文件
5.工期:40个日历天
6.最高控制价:933300.00元。
二、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资料要求
1.供应商:
(1)竞争性谈判报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缺一者,取消其参与竞争性谈判资格。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 9 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办公室。
2.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鲜章)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凡缺以上任何一件证件者,招标人不得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特别说明:具体项目详情请各意向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五、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9:30—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9 月27日10点00分
3.开标地点:****政府三楼视频会议室。
特别说明:在报名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整的参选保证金(现金现场交纳)。
六、谈判相关方法及程序
1.竞争性谈判组:由本项目业主组成。
2.交易组织单位:****服务中心
3.竞争性谈判监督组:镇党建办、镇办公室、镇经发办、镇财政所组成,负责交易过程监督,同时负责现场审查投标人资质。
4.竞价和中选。谈判申请人以“总价下浮一定金额”的方式进行两轮报价,其报价在项目预算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中选价格必须是有效报价。****中心当场宣布谈判结果,经公示后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的谈判申请人当场退还谈判保证金。各方参与人员对谈判有异议的,应在谈判结果宣布前当场提出,之后提出的异议,****中心可不予受理。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申请人在二家及以上的,进入竞价环节,竞价采取两轮报价方式进行,在第二轮报价最低的谈判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若最低有效报价有以两家及以上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中确定一家为中选人。
(2)经审查合格的谈判申请人只有一家,其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可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3)镇党建办、镇办公室、镇经发办、镇财政所参与谈判监督,受理投诉,负责对异议和投诉的调查处理。
5.业主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一中选人。
6.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选人如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选人在交纳谈判保证金以后放弃竞争性谈判的;
(2)竞选人中选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的。
竞争性谈判业主:****
地址:**县铁**新柳村
邮编:644209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51****7177
竞争性谈判组织机构:****服务中心
地址:**县铁**
邮编:644209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19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