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府谷公司三道沟煤矿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煤矿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煤矿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96.600000 | 123.06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TS****416-2026、2026年9月18日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门式起重机)、A级、TS2410E88-2024、2024年12月06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1、**电厂2021-2022年度起重机械维护、保养项目、******公司、2021.****.16 2、**金晖****公司****公司2023-2024年度起重设备代维合同、**金晖****公司、2023.9.1 3、2023年起重机械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公司、2023.7.27 4、黔北电厂2021-2024年度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服务、******公司****电厂、2021.9 5、2022年-2025年全厂起重设备维护及检修、保养项目、****公司、2022.****.14 6、华电****公司所有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华电****公司、2022.****.12 7、**电厂2023-2025 年度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服务、******公司、2023.5 | 1、起重机维修及两年维保服务项目、国能****公司****煤矿、2021.****.10 2、起重机械设备维保、中国****公司****煤矿、2021.****.26 3、国能****公司****煤矿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国能****公司****公司、2021.****.12 4、****焦化厂起重设备外委维保、****集团****公司、2023.****.23 5、国能****公司洗选中心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国能****公司、2021.****.26 6、****煤矿桥式起重机维修、****集团****公司、2021.****.20 7、起重设备维护修理、北方魏****公司、2021.****.16 8、2023年天车维修、******公司、2023.****.30 9、起重机维修项目、****公司****煤矿、2021.****.27 10、****煤矿2021年电梯、起重机械维保、****集团****公司、2021.****.24 11、****煤矿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采购、****煤矿、2021.****.15 12、****公司****公司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国能****公司****公司、2023.****.26 13、2023-2026年起重设备专业化服务、国能****公司****公司、2023.****.27 14、****公司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白音华****公司、2023.****.27 15、雁南煤矿起重机械维保、****集团****公司、2023.****.25 16、****电厂全厂起重设备及电梯日常维护项目服务(三年)、******公司、2022.****.19 17、**电厂全厂起重、电梯设备维护(三年)服务、国能******公司、2023.****.28 18、****电厂电梯、起重设备维保项目、国网****公司、2022.****.06 19、2022-2025年全厂电梯及起重机械维护服务、国能****公司、2022.****.19 20、全厂起重设备维保项目、国能****公司、2022.****.17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元旭 电话:010-****7559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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