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公司:
你单位《湘友食品年产150吨方便食品、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性质属**,位于****市**区仁东镇鹤林村三井队(李家明、李翔宅),法人代表为张鑫根。
(一)建设内容:项目租赁面积854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瓦房占地54平方米,租赁单层钢架铁棚厂房装修建设方便食品、糕点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正常运营,预计年产辣条等食品、糕点150吨。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规模: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
(三)主要设备:电热油机1台,和面机、空压机、臭氧发生器各2台,膨化成型机、二位搅拌机各5台,切割机、拌料机各6台,给袋式包装机7台等。
(四)原辅助材料:水、电、盐、味精、面粉、白糖、香料油、辣椒粉、包装袋、包装箱等。
(五)主要工艺流程:原料(面粉)→投料、和面→膨化→切割→(加香料油、辣椒粉)搅拌→包装→成品等。
二、环评审批结论和要求
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允许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着重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
(二)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建设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要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连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过滤,确保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可作为项目东面植物、林地浇灌用水。
(四)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运营异味废气。生产时业主要密封和面机、拌料机和生产车间作业,并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确保颗粒物、异味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相关要求;同时充分利用项目周围空地植树种草,绿化美化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所有运营异味废气、颗粒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五)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维修机器设备,确保运营噪声经过厂房及厂区周围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禁止每天**时间中午12时—14时30分、晚上22时—次日早晨6时进行强噪声作业。
(六)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清理废料、车间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要统一收集外卖或合理利用,清理废料、车间收集粉尘、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要求。
(七)强化项目运营环境保护管理。项目运营后,要切实加强运营区域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确保必须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业主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我局。调试生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竣工后,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依法缴纳环保税,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请**市**区生态****执法大队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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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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