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胶合板20000立方米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01861Q | 建设单位法人:杨健荣 |
凌庆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容州镇厢南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胶合板20000立方米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25-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1-C2021-胶合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容州镇厢南村 |
经度:110.56851 纬度: 22.8412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10 |
容环项管〔202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1861Q001Z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0186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0186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4-07-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立方米胶合板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木—切割、旋切—烘干—涂胶—热压—成型、仿形、打磨—喷漆—晾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木—切割、旋切—烘干—涂胶—热压—成型、仿形、打磨—成品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一期,喷漆工序尚未进行建设,待后续工程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喷漆房水帘机产生的废水须投加絮凝剂,经沉淀处理,上清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涂胶机清洗废水、锅炉除尘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该厂所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开发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气: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组合系统除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后,经30米烟囱排放。 2、项目锯木、仿形、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中央集尘系统+集气罩+末端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涂胶、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喷漆+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工序所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等污染物均经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制胶工序的反应釜尾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大气污染物VOCs、甲醛、氨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4、要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通风透气,重视操作人员的防护,厂界大气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 烟囱(排气筒)须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锅炉灰渣、粉尘、废胶水胶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废胶水胶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属于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存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锅炉灰渣收集后做农肥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涂胶机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后定期清理池中的干化渣,干化渣作为原料回用于制胶工序;制胶工序反应釜尾气采用冷凝水吸收处理,冷凝水循环多次使用,定期返回反应釜中参与反应回收物料,不外排;锅炉废气采用静电+喷淋除尘处理,处理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除尘废水,除尘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砂光、打磨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湿式旋风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我公司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本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屑粉尘、甲醛废气、锅炉烟气等。 (1)木屑粉尘 在砂光、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为木质微粒。我公司在砂光、打磨加工工序均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湿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涂胶、热压工序有机废气 脲醛胶是甲醛和尿素在弱碱性条件下发生加成反应生成的—羟甲基脲,—羟甲基脲在弱碱条件下,经缩聚脱水,形成线型或支链型的尿醛树脂,含有较低的游离甲醛。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是自制的脲醛树脂胶,我公司在涂胶、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制胶工序有机废气 制胶工段原料主要为甲醛、尿素,同时加入三聚氰胺作为甲醛捕捉剂。制胶工段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甲醛、氨。 我公司反应釜排气口设置有冷凝装置,反应釜尾气经冷凝装置处理后,再经废气管道引入热压、涂胶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与热压、涂胶废气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机气体经冷凝器冷凝至25℃以下成为液体回流至反应釜内。 (4)锅炉烟气 锅炉蒸汽发生量为2t/h,使用木材作为燃料,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经过静电+喷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8m高烟囱排放。噪声:运营期的主要噪声为热压机、钻床、涂胶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我公司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运输车辆采取适当的方式装料和卸料,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⑤利用厂房隔声;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固废:本项目一期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边角料、锅炉灰渣、废活性炭、涂胶机清洗废水干化渣、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旋切、锯边等过程中,会产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作为锅炉燃料燃烧使用;锅炉以木材作为原料,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用作农肥。 (2)危险废物 我公司热压、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处理装置内的活性炭定期由安装厂家上门更换,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产过程中需用热水对涂胶机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干化渣定期清理回用于制胶工序。 (3)生活垃圾 我公司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改变,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涉及废水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以上,且本项目厂址不属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056 | 0 | 0 | 0 | 0.106 | 0.106 | |
0 | 0.046 | 0 | 0 | 0 | 0.046 | 0.046 | |
0 | 0.0142 | 0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016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32 | 0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2 | 0 | 0 | 0 | 0.312 | 0.312 | / |
0 | 0.84 | 0 | 0 | 0 | 0.84 | 0.8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08 | 0 | 0 | 0 | 0.408 | 0.4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组合系统除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浓度限值后,经30米烟囱排放。 2、项目锯木、仿形、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中央集尘系统+集气罩+末端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涂胶、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喷漆+活性炭吸附”处理;以上工序所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等污染物均经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制胶工序的反应釜尾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大气污染物VOCs、甲醛、氨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4、要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通风透气,重视操作人员的防护,厂界大气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 烟囱(排气筒)须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本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屑粉尘、甲醛废气、锅炉烟气等。 (1)木屑粉尘 在砂光、打磨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为木质微粒。我公司在砂光、打磨加工工序均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湿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涂胶、热压工序有机废气 脲醛胶是甲醛和尿素在弱碱性条件下发生加成反应生成的—羟甲基脲,—羟甲基脲在弱碱条件下,经缩聚脱水,形成线型或支链型的尿醛树脂,含有较低的游离甲醛。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是自制的脲醛树脂胶,我公司在涂胶、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制胶工序有机废气 制胶工段原料主要为甲醛、尿素,同时加入三聚氰胺作为甲醛捕捉剂。制胶工段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甲醛、氨。 我公司反应釜排气口设置有冷凝装置,反应釜尾气经冷凝装置处理后,再经废气管道引入热压、涂胶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与热压、涂胶废气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机气体经冷凝器冷凝至25℃以下成为液体回流至反应釜内。 (4)锅炉烟气 锅炉蒸汽发生量为2t/h,使用木材作为燃料,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经过静电+喷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8m高烟囱排放。 | ①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制胶工序、热压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氨的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旋切、打磨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运输车辆采取适当的方式装料和卸料,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⑤利用厂房隔声;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锅炉灰渣、粉尘、废胶水胶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废胶水胶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属于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存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边角料、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锅炉灰渣收集后做农肥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一期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边角料、锅炉灰渣、废活性炭、涂胶机清洗废水干化渣、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旋切、锯边等过程中,会产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作为锅炉燃料燃烧使用;锅炉以木材作为原料,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用作农肥。 (2)危险废物 我公司热压、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处理装置内的活性炭定期由安装厂家上门更换,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产过程中需用热水对涂胶机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干化渣定期清理回用于制胶工序。 (3)生活垃圾 我公司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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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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